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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,登报挂失,登报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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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晨报登报电话400-012-070,先登后付,遗失公告,登报声明,证件挂失联系郭老师。
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,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书或者类似的东西时,为了补办一份,法律上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书已经在法律上无效,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。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。通俗来讲,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,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。
遗失声明发布的内容,一般包括五个方面: 1、遗失人名称 2、遗失时间 3、遗失原因 4、遗失的物品 5、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。